公告日期:2026-01-13
债券代码:136346.SH 债券简称:H16 天建 2
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债券购回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指定第三方(以下简称“购回方”)拟使用自有资金对“H16
天建 2”、“H16 合景 3”、“H16 合景 4”、“H20 合景 6”、“H20 合景 8”、“H21 合
景 1”(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为 60,000,000(含)元人民币,完成债券购回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该部分债券已产生的一切利息(包含利息、资本化利息及其孳息),前述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因此,标的债券购回全价=购回净价=债券面值×15%/张=15 元/张。
2、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债券无法参与后续重组方案选项的实施,为稳妥推进重组方案,因回售申报导致冻结的全部债券将于购回起始日前完成撤销回售并解除冻结。
3、本次债券购回的购回登记期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
4、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发行人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5、为保证本次购回的公正性,发行人申请使用债券回售的方式接受投资者的购回申报,投资者可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债券购回申报,收市后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6、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购回业务取消,投资者申报购回的债券份额将及时解除冻结,发行人后续将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应约定提供其他重组选项或本息
7、购回登记期内,本次购回申报投资者可撤销。
8、风险提示:发行人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债券持有人,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意以发行人确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应于债券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投资者参与购回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债券购回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回并继续持有相关债券,发行人后续将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应约定提供其他重组选项或本息兑付安排。
为保证债券购回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购回实施办法
1、合计拟购回资金总额上限:60,00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标的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或 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议案 2《关于本期债券整体重组的议案》,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金额上限不超过 60,000,000 元人民币。如在购回登记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购回净价之和)不高于购回总金额时,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获配。如在购回登记期内,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购回净价之和)高于购回总金额时,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获配的申报金额(如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不同债券最终获配比例可能不同。
2、购回登记期: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3、购回资金兑付日:2026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4、购回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在购回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回售申报模块进行购回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购回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购回申报(限购回登记期内)。
5、选择购回的投资者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购回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继续持有相应债券。发行人购回部分债券
将及时予以注销。
6、已进行购回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回售撤销模块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购回撤销业务。
7、申报金额高于拟购回资金总额时分配方案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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