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36346:关于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停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关于

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停牌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H16 天建 2 136346.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H16 天建 2”,债券代码为“136346.SH”

3、债券起息日及到期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债券
本息兑付安排及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会议结果公告。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60,000 万元。

5、信用评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信用
等级为 AAA,本公司发行时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经本期债券持有人审议通过,取消本期债券跟踪评级及控股股东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

6、债券担保情况:根据本期债券 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及其他有关公告,发行人以其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以下资产为本期债券提供增信担保:①以成都大邑云上旅游度假区项目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②以梧州合景冰雪小镇项目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③以广州从化合景花蔓苑项目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上述增信资产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

7、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3 年 9 月 25 日,发
行人发布《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相关公司债券停牌及后续转让安
排的公告》,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根据《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
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作为特定债券转让。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2024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已做调整。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根据本期债券调整后本息兑付安排进行第一次小额兑付。因本
期债券本息兑付流程需要,为保证后续平稳实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发行
人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4 年 8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停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