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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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36309 16 云投 01
136517 16 云投 0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 )作为云南省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或“发行人” )公开发行的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
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云南省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发行人下属孙公司云南
铁投恒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维公司”)前期涉及诉讼案件的最新
进展情况如下:
一、云南泰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案件
云南泰耀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耀公司”)涉及款项为保证
金 16,000 万元;应收货款 967.95 万元,共计 16,967.95 万元。公安机关已对泰耀
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马坚已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追逃名单。
由于此刑事案件尚未结案,恒维公司无法对泰耀公司及其担保企业进行民事诉讼
保全。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恒维公司定期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跟踪此案件
的进展情况。
二、阳山县同兴铜材有限公司诉讼
恒维公司与阳山县同兴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山同兴公司”)2014 年
度合作保证金为 0.4 亿元。2014 年度合作到期后,收回保证金 400.00 万元,剩
余的 3,600.00 万元保证金到期未能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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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恒维公司对阳山同兴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的同时以诉讼保全
方式申请查封资产,诉讼债权 6,125.35 万元。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查封资产预估
价值约 6,500 万元。恒维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收到代理律师转来 2019 年 1
月 22 日签收的(2015)昆环保民初字第 27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27 号判
决书”)和 (2015)昆环保民初字第 28 号民事判决书 (以下简称“28 号判决书”)。
27 号判决书判决由被告阳阳山同兴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恒维公司
返还购销保证金 3,600.00 万元及欠款 1,574,800.64 元,并支付前述款项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12%计算的利息。28 号判决书判决由
被告 阳山同兴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 恒维公司 返 还 货 款
22,049,817.46 元,及向该款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12%
计算的利息。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两起民事诉讼案件均已采取保全措施,查封资产
价值能够覆盖债权。阳山同兴公司两案判决书经双方签收后,被告阳山公司在上
诉期内对 27 号判决书提出上诉,案件已移送云南省高院。28 号判决书已收到昆
明市中院执行局执行立案通知,该案执行案号为:(2019)云 01 执 907 号, 2019
年 9 月 9 日代理律师向法官说明执行财产的情况,法官将恒维公司提供的财产线
索(股权、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对到司法技术处,准备进行司法评估工作。
三、迪庆光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诉讼
恒维公司与迪庆光华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庆光华公司”)
2014 年发生两次合作,保证金共计为 1.4 亿元。合作到期后,保证金 1.4 亿元逾
期未归还。
2015 年 8 月,恒维公司对迪庆光华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资产保全诉讼,诉讼
债权 1.4 亿元及资金占用费。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查封资产预估价值约 5 亿元。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玉溪市中院执行局向恒维公司送达两份评估报告,
并要求对评估报告是否提出异议以及是否愿意降价拍卖提出问题,经恒维公司召
开专题会议研究,报请云南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交接领导小组批准后,
恒维公司按法院要求在有效期内以书面回复函的方式向法院回复:对评估报告无
异议,并申请降价 30%进行首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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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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