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4 18:13:42 股吧网页版
13625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和选举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关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和选举董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6 中油 06 债券代码:136319.SH

债券简称:16 中油 04 债券代码:136254.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期)(品种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事项

2024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国有独资、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再内设监事会和监事,并完成《章程》修订,上市公司按照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推进。2024年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设置调整。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公司结合实际,对《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同步取消监事会。

《章程指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本次修订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和董事会职能定位,参考上市公司通常做法,将“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删除了《章程》中关于监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新修订的《章程》已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取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二)选举董事事项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周心怀、周松、宋大勇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心怀、周松、宋大勇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将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周心怀、周松、宋大勇先生具备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经验。

以上选举董事事项已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上人员简历如下:

周心怀,54岁,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周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在石油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17年3月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地质师,2019年10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勘探部总经理,2021年3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22年3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同年4月兼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CEO),2023年4月兼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3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5年8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周松,53岁,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周先生是高级经济师,硕士。2010年6月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