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6
债券代码:136243.SH 债券简称:16 中车 G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
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16中车G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1、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铮
职务:党委常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电话:010-51872599
传真:010-51872504
电子信箱:crrc@crrcgc.cc
2、人员变动的原因
近日,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免去李铮女士的公司党委常委职务。离任后,李铮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再履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二)过渡期安排
李铮女士已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确定新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中车G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