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9
债券代码: 136243 债券简称: 16中车G2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回售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4、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48, 回售简称: 中车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3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21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8、 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5 号
联系人: 王晓璐
电话: 010-51862053
传真: 010-63984720
2、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招行大厦 16 层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 010-50838997
传真: 010-57601770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8 层
联系人:赵沛霖、刘晴川、马青海、李鑫、王超、朱一琦、郭思成、祁秦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 65059092
4、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兰国际金融中心 15 层
联系人:杨艳萍、张瑾、贾楠、许凯、张紫清、戴茜、张什、向萌朦、周其
远
电话: 010-58328989
传真: 010-5832896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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