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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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36242 债券简称: 16 中车 G1
回售代码: 182114 回售简称: 中车回售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16 中车 G1”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16 中车 G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16 中车 G1”。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6中车G1(代码: 136242) 。
3、发行人: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4、债券品种及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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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6
号。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9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
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3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
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上市日期: 2016年3月30日。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14 回售简称: 中车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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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
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原定为 2019 年 3 月 3 日,因 3
月 3 日为休息日,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 1 个交易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5 号
联系代表人: 朱曙珍
电 话: 010-51862053
传真: 010-63984720
2、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9 层
联系人: 于明礼、许悦平、李恺、樊潇婷、周韬、唐开元、寿峥峥、李振国
联系电话: 010-5083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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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5760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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