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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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债券代码:136233 债券简称:16保利03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保利03”公司债券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24日
付息日:2021年2月25日
债券摘牌日:2021年2月25日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债
券简称:16保利03,债券代码:13623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2
月25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
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
种一)。
2、债券简称:16保利03。
3、债券代码:136233。
4、发行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其中0.03亿元于2019年2月25日完成回售,目
前存续规模19.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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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7、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3.98%。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为2.96%固定
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102bp,
即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8%(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1月7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保利03”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6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9年2
月24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2月25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2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98%,每手
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39.8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1年2月24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1年2月25日。
5、债券摘牌日:2021年2月25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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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
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
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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