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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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6靖江港 债券代码: 136191
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靖江市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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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申万宏源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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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
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申万宏源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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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靖江港” 或“ 发行人” )
于2015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
2964号文核准, 获准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人) 不超过6亿元(含6
亿元)公司债券,并于2016年5月25日完成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基本
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16靖江港
发行主体: 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次债
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
内的 第 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
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是否上调本次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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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
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
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 2016年5月25日。
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
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
利息。
付息日期: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每年5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 2019年每年的5月25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
期日为 2019年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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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确定。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前3 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偿债保障机制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为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
利益,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
包括设立偿付工作小组、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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