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6
债券代码: 136166.SH; 136208.SH; 136523.SH; 136608.SH
债券简称: 16 广新 01; 16 广新 02; 16 广新 03; 16 广新 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广东省
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或“发行人”)公开
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公
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
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及上述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对广新集团变更债
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广新集团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存续期内债券
的信息披露负责人作以下变更:
原信息披露负责人: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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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南生。
变更后信息披露负责人基本情况: 陈南生,男,现年 55 岁,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暨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
士,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经广发证券与广新集团沟通,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所发行的债
券偿付工作无不利影响。
广发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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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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