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8
债券代码:136163.SH 债券简称:16青国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取消监事会的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8月6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青国信”)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16青国信”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青国信”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16青国信”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8月5日发布《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及山东省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发行人不再设置监事会,免除现任监事孙立海、陈咏姮、王慧的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由发行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青国信”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国银河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
联系人:孔怡
联系电话:0532- 83893958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余俊琴、胡光昭
联系电话:010-80927152
(以下无正文)
2025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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