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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13

债券简称: 16 珠投 01,16 珠投 03,16 珠投 04 债券代码: 136153, 136229,136296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二〇一七年六月

重点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投资”、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银证券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

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董事、 总经

理变更事项

经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1、 朱克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 朱伟航先生被聘任为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3、 黄韶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4、 余耀胜先生被聘任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三明先生被聘任为公司董事。

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董事变化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董事

朱克林、 黄韶海、朱伟航、

余耀胜、翟素文、李永红

朱克林、朱伟航、 余耀胜、

翟素文、李永红、杨三明

董事长 朱克林 朱伟航

法定代表人 朱克林 朱伟航

总经理 黄韶海 余耀胜

新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董事简历如下:

朱伟航先生,男,汉族, 1986 年生,中山大学金融学士学位,历任华北地

区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公司常务副总裁,亦担任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伟杰投资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职务。朱伟航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

余耀胜先生,男, 1961 年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拥有国家一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资格。加入本公司前曾任建筑设计院院长、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国家级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2013 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董

事,负责集团发展战略等方面工作。余耀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或债权。

杨三明先生,男,汉族, 1973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

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区域总经理和中建一局房地产公司副

总经理,自 2013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广州地区总经理、集团助理总裁兼集团

住宅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等, 2016 年至今担任集团副总裁兼集团住宅投资事业部

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合生泰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市珠江新凤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等。杨三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或债权。

二、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人事变动需向工商机关备案,相关备案工作已完成。本次人事变动

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不影响董

事会决议的有效性。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

存续期内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

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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