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1
关于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2 层)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36147.SH 债券简称:16 中粮 01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2017 年 4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公司”
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59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4亿元(含74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中粮01。
债券代码:136147.SH。
发行主体: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发行。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3.20%。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2016年1月14日。
利息登记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1月14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4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4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月1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月14日。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3日;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14日至2019年1
月13日。
兑付登记日: 2021年1月14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为2019年1月14日之前的第3个
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
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
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大事项
(一)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1)韩石先生因个人事务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迟京涛先生因公司股
东佑城有限公司正常人事任命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吴文婷女士因公司
股东正常人事任命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根据公司股东佑城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的委派
函》,王之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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