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5
关于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6 中粮 01 债券代码: 136147.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粮置业投
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
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
“受托管理人”) 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粮置业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粮置业”或“发行人”) 公开发行的由中
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 16中粮0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公司债券概况
债券简称 16 中粮 01
债券名称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证监许可〔 2015〕 2859 号, 74 亿元
债券期限 5( 3+2) 年
发行规模 30 亿元
债券利率
当前票面利率为 3.2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
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
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计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1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 14 日
担保方式 无担保
发行时信用级别 AA+/AA+
跟踪评级情况 AA+/AA+( 2017 年 6 月 28 日)
AAA/AAA( 2018 年 6 月 14 日)
二、 重大事项
2018 年 10 月,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发生变动。具体情形如
下:
(一)原任职情况及变动原因
周政先生因发行人股东佑城有限公司正常人事任命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发行
人董事及董事长。
(二)新任职人员聘任安排及基本情况
1、新任职人员聘任安排
根据发行人股东佑城有限公司《关于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的委派函》,
曹荣根先生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根据发行人股东佑城有限公司委任安排,宋冰心
女士担任发行人董事。
2、 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曹荣根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1963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工学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铸造专业。曾在核工业部 720 厂、深圳宝安
城建、深圳宝恒集团等多家单位工作,自 2006 年 6 月起,任中粮地产副总经理,
自 2013 年 8 月起,任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6 年 7 月起,任中
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后兼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冰心女士:现任发行人董事。 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法
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学士,持有中国律师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
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994 年 8 月进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中粮集团
法律部法律顾问,诉讼与仲裁部总经理助理,合同与公司法部副总经理,诉讼与仲
裁部总经理。 2012 年 1 月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6 年 12 月起,
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 影响分析
(一)本次人事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根据中粮置业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 发行人股东对董事、 董事
长等管理岗位进行了调整, 发行人本次人事变动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
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本次董事变动后,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 3 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三)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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