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0
债券简称:16 国美 01 债券代码:136139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
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127 回售简称:国美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限交易日) 。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 年 1 月 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转售或注销回售的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3 层
联系人:丁江宁
电话:15311181995
传真: 010-59288974
2、主承销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B 座 6 层
联系人:张诚
电话:010-66551594
传真:010-66551380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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