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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03 15:49:23 股吧网页版
136088: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保利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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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债券代码:136088 债券简称:15 保利 02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保利 02”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15 保利 02,债券代码:136088,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4、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82155
2、回售简称:保利回售
3、回售登记期: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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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
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
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票面
利率为 3.6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本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两年的
票面利率下调 68bp,即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 3.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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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832 号保利天幕广场
联系人:旷煜、黄承琰
联系电话:020-89898833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王艳艳、黄晨源、康培勇
联系电话:010-60833551、010-6083656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安弘扬
联系电话:021-686064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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