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3
股票简称:保利地产 股票代码:600048
债券简称:15 保利 02 136088
16 保利 02 136152
16 保利 04 136234
20 保利 01 163301
20 保利 03/20 保利 04 163633/163634
20 保利 05/20 保利 06 175180/175181
21 保利 01/21 保利 02 175726/175727
21 保利 03/21 保利 04 175858/175859
21 保利 05/21 保利 06 188171/188172
21 保利 07/21 保利 08 188371/188372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 30-33 层)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1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保利02、16保利02、16保利04、20保利01、20保利03、20保利04、20保利05、20保利06、21保利01、21保利02、21保利03、21保利04、21保利05、21保利06、21保利07、21保利08)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保利地产于2021年7月30日公告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宋广菊女士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刘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保利地产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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