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31
证券代码: 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 2018-085
证券代码: 136087 证券简称: 15 保利 01
关于“ 15 保利 01”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代码: 100915
2、回售简称: 保利回售
3、回售价格: 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期: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5、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8 年 12 月 11 日
特别提示:
1、 根据《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15 保利 01”
发行第 3 年末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保利房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 15 保利 01”,代码“ 136087”。
3、 债券期限: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
5、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3.4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
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交易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9、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 起息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1、 付息日: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11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11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 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3、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内前 3 年(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票面利
率为 3.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仍为 3.40%。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00915 回售简称: 保利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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