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07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方
兴上海”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4 号”文批复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 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由发行人
与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2、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9.18 亿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
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09 亿元( 2012-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
管理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
的交易行为无效。
4、 本次债券由 China Jinmao Holdings Group Limited(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中国金茂” )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6、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4.20%。本次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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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调整基点,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 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
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 T 日)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执行。
9、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 六)配售”。
10、 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
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
为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
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 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
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
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 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方兴地产投资管理(上海) 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 12
月 7 日( T-2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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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5、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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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