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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关于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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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5 复地 01、16 复地 01 债券代码:136045、136306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 9 楼)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7 年 6 月

2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公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

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

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目录

声明 ............................................................................................................. 2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 4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 5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6

4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11 号”文件核准,复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复地集团”、“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15 复地 01、16 复地 01(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3、债券代码:136045、136306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分两期发行。其中,

“15 复地 01”发行规模为 40.00 亿元,“16 复地 01”发行规模为 10.00 亿元。

5、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债券期限: “15 复地 01”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6 复地 01”的期限为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9、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15 复地 01” 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调整“15 复地 01”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

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第 3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

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15 复地

01”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15

复地 01”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16 复地 01”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16 复地 01”

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5

0.01%。发行人将于第 2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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