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9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2018 年)
二〇一九年四月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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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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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可能
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因素,并仔细阅读各期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
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10%、 65.75%和 66.30%,虽然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处于正
常水平,但债务规模及财务费用支出金额较大,可能对发行人整体债务偿还能力造成一定
影响。
二、短期偿债的风险
作为交通类企业,发行人的债务融资以借款为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流动负债总额为 11,504,739.20 万元,约占负债总额的 42.78%,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三项合计约占公司负债总额的 19.5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比率为 1.14、
1.34 及 1.14;速动比例为 0.99、 1.16 和 0.98。当前公司短期偿债指标总体良好,能够
有效应对短期债务带来的偿债压力,但由于短期债务数额较大,公司仍可能面临短期偿债
的风险。
三、下属子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共 45 家,其中部分子公司受各类
因素影响,本期出现亏损。其中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亏损原因为计提减值准备而导
致亏损;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因培育新增产业承担前期费用化利息支出而暂现亏损;
浙江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全面收口导致亏损;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都市高速有限公司、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于新设暂无业务收入导致亏损;高
管公司、杭新景、龙丽丽龙、东永高速、乐清湾高速等高速公路子公司由于实际通车流量
尚未达到设计的车流量、通车时间较短、公路折旧较大等原因,目前暂时处于盈亏平衡期
或项目初期的亏损期,随着车流量的增长、路网的完善,各公司经营效益将逐步改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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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子公司因行业或经营的原因持续亏损,将可能影响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
四、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制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 8,310,324.78 万元,
占资产总额比例达 20.48%。受限制资产主要包括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下属质押融资公路
资产、工程施工相关抵质押担保等。大额受限资产将会对发行人的后续融资及流动性产生
一定影响。
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82 亿
元、
-55.95 亿元和 150.62 亿元,波动较大。其中,发行人 201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大幅度下滑,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子公司浙商中拓采购款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发行人
子公司浙商证券因证券市场行情较弱导致客户代理买卖证券款下降相应增加现金支出。若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波动,则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六、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有风险
(一)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
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
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
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
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风险
“16 浙交 Y1”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因政策变动及其他因素导致“ 16 浙交 Y1”
无法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如果发行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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