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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13606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付息公告

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发行

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开始支付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以下简

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 15 东证债”,代码 136061。

3、 发行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人民币 120 亿元

5、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 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3.9%,发行人将于本次债每年

付息一次,最后一年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 付息日期: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 2015 年起每年 11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计算利息)。

8、 兑付日期: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计算利息)。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9%。

3、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截至该日

下午收市,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三、本次债务付息方案

根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债

务的发行年利率为 3.9%。 本次债务二级市场流通实行 T+1 日逐笔全额结算, 即

当日买入债务的投资者,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于下一交易日日终将交收成功的债务登记至投资者账户。

本次付息最后交易日为 2016 年 11 月 24 日;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最后交易日买入本次债务、并在权益登记日日终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投资者享有本次付息的利息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投资者不享有兑

息权。

四、本次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划

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

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

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

未及时通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五、 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朱静敏、黄林竹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邮政编码: 200010

2、 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张娜伽

联系电话: 021-23153582

邮政编码: 200010

3、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 021-68870114

邮政编码: 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付息

公告》之盖章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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