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债券代码: 136038 债券简称: 15 兴杭 01
债券代码: 136503 债券简称: 16 兴杭债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监管局《监管警示函》 及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一、《监管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监管局”) 对闽西兴
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开展公司债券专项检查。 公
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到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6】 29 号)(以下简称《 监管
警示函》)。
《 监管警示函》 主要内容为:经查, 公司存在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情况。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仍有余额
58,113.33 万元。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福建监管局警示公司:
一要严格遵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
措施改正上述问题,并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出现;二要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
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三要加强高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二、 公司相应的整改措施
在收到《 监管警示函》 之后, 公司高度重视,深刻反省,积极落实整改,针
对《 监管警示函》 中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认真自查和梳理,对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入分析问
题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确定相关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
方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 截至 2017 年 1 月 3 日, 公司已全部赎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
金。 公司已加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流程完善和监控,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
集说明书核准的用途。
( 二) 公司进一步完善修订《内部控制制度》中有关投资理财等业务制度,
改进公司投资理财的资金管理;明确区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确保不
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三) 组织公司高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
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
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上述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向福建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监管警示函》 的影响分析
上述《 监管警示函》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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