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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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 公司”
或“闽西兴杭” )发行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 2353 号文核准。
2、 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61.58 亿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14.42 亿元、 3.98 亿元、 0.72 亿元(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37 亿元( 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三年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 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4.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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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 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 T 日)在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
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
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 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
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00 张, 1,000 万元)
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固
定收益平台、大宗交易系统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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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 《 闽
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 11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上。有关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
14、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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