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5兴杭01”)和闽西兴杭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兴杭债”)债券受托
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
款的公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2016年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金额
累计222.76亿元,已超过2015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人就截至2016年6月30日
的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新增借款(含发行
债券)情况如下表:
一、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债券品种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16兴杭债 公司债券 2016年6月 20亿元
16紫金01、16紫金02 公司债券 2016年3月 50亿元
16紫金矿业SCP003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6年3月 10亿元
16紫金矿业SCP002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6年3月 20亿元
16紫金矿业SCP001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6年1月 20亿元
合计 120亿元
二、其它借款情况
除以上已披露的发行债券情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2016年累计新
增借款金额为102.76亿元,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期限半年以内。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上述借款增加主要因为发行人各项业务发展迅
速,融资规模和每年偿还债务规模同步增长,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和公
司债券。公司今年发行的公司债券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
本,灵活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
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
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相关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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