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4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 年11 月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 年11 月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 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8日,逾期部分不
另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88%。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8日。截至
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
本年度利息。
4、本期债券付息日:2019年1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吉利01”持有人。
四、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1 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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