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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2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支付自 201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5 如意债( 136003.SH)

3、发行人: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5】 2188 号文核准。

6、债券期限: 5 年期。本期债券发行时为 3+2 年,根据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15 如意债”)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

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的期限修改为 3+1+1 年。

7、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 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5.95%,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根据 2018 年 9 月 17 日

公告的《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15 如意债”票面利率

上调的公告》,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至 7.9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 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止。若投资者 2018 年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若投资

者 2019 年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

为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投资者两次均未回

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0、付息日: 2016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3 日为上一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2018 年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0 月 23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

资者 2019 年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16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兑付日: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上述

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2、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 AA/AA(大公国际,发行时评级)

AA+/AA+(大公国际, 2018年6月26日跟踪

评级)。

14、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95%。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本期债券本年度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

5、 回售申报情况: 根据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告的《山东如

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15 如意债”回售实施结果公告》,本

次回售申报期内有效登记数量为 96,937 手( 1 手为 10 张,每张

面值 100 元),回售金额为 96,937,000 元(不含利息)。 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将向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 15 如意债”持有人支

付回售本金及上述利息。

三、 付息办法

1、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

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

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

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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