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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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36003 债券简称:15 如意债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5 如意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82153
回售简称:如意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10月23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由5.95%上调至7.90%
特别提示:
1、根据《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山东如
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有权在山东如意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如意债”,债券代码:136003.SH)
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上调后1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
场环境,公司决定上调“15如意债”票面利率195个基点,即本次债券存续期后1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90%并固定不变。(注:1个基点为0.01%)。
2、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发出关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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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调整“15如意债”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5如意债”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15如意债”。
3、“15如意债”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对其所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15如意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本次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登
记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15如意债”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15
如意债”票面利率的决定。
4、“15如意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
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5如意债”债券持有人于“15如意债”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2018年10月23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5如意债”债券,请“15
如意债”债券持有人慎重作出是否申报回售的决策。
6、本公告仅对“15如意债”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5如意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
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5如意债”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5如意债”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8年
10月23日)。
一、“15如意债”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5如意债 136003.SH。
4、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5、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
6、发行利率:5.95%,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期限:发行时为3+2,根据2018年8月27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山东如
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15如意债”)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会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的期限修改为3+1+1。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5如意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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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15如意债”本息支付将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5年10月23日。
10、付息日: 2015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0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2018年行使
第一次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2019
年行使第二次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0
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15如意债”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2018年行使第一次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10月23日;若投资者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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