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9
债券代码:132018 债券简称:G 三峡 EB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G 三峡 EB1”调整前的换股价格:15.92 元/股
“G 三峡 EB1”调整后的换股价格:15.10 元/股
“G 三峡 EB1”本次换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 年 7 月 21 日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上市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
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长江电力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金沙重大资产重组”)前老股东持有的 22,741,859,230 股,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 19 名特定对象发行的用于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 804,436,061 股,合计
23,546,295,2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533 元(含税)。对于三峡集
团、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金沙重大资产重组中,以其持有云川公司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发行的合计 921,922,425
股股份,本次不派发现金红利。即,向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 15:00 时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江电力前
述参与分配的 23,546,295,291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 8.533
元。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当长江电力因派送现金股利使长江电力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G 三峡 EB1”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P1 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D 为该次派发现
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
因长江电力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该次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 D(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546,295,291×0.8533÷24,468,217,716≈0.8211 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长江电力2023年7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述约定,“G 三峡 EB1”的换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1 日起由 15.92
元/股调整为 15.10 元/股。
特此公告。
2023 7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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