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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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132017 证券简称: 19新钢EB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现金分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19 新钢 EB”调整前的换股价格: 6.55 元
“ 19 新钢 EB”调整后的换股价格: 6.30 元
“ 19 新钢 EB”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日期: 2019 年 6 月 28 日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公开发行 2019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标的上市公司新余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已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公司总股
本 3,188,722,6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2019 年 6 月 19 日, 新钢股份披露了《 新余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截止 2019 年 6 月 27 日
( 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钢股份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根据《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 当新钢股份因派发现金股利情况
使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 P1=P0×( S-D) /S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 P1 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 S 为
该次派发现金股利的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普通股收盘价, D 为该次派发
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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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约定,“ 19 新钢 EB” 的换股价格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起
由 6.55 元/股调整为 6.30 元/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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