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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6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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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概况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钢集团” 或“ 公司” ) 主要从事钢铁冶

炼、 加工和销售业务, 兼营生活服务、 贸易物流、 金融投资等业务, 控股股东为江

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国控” ) , 实

际控制人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江西省国资委”)。

新钢集团前身为 1991 年由新余钢铁厂、 江西钢厂、 铁坑铁矿合并成立的江西

新余钢铁总厂, 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4 年, 根据江西省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赣体改生字[1994]044 号及江西省冶金工业厅“赣冶厅发[1994]229 号”

文件批准,江西新余钢铁总厂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后注册资本为 64094.00 万元,主管单位为江西省冶金工业厅。 2000 年, 根据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 《 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 242 户企业实施债转

股的批复》 ( 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 , 华融资管、 信达资管和东方资管以债

权出资, 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以净资产方式出资,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至 342127.00 万元。 后经多次股权变更及增资,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公司注

册资本为 370478.09 万元, 控股股东江西省控股持有公司 100%股权, 江西省国资

委通过持有江西省控股 100%股权,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作为江西省钢铁生产龙头企业, 具有一定规模优势。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公司生铁、 粗钢和钢材产能分别为 840 万吨/年、 806 万吨/年和 944 万吨/年, 钢

铁产品包括热轧薄板、 冷轧薄板、 中板、 厚板、 线材、 线材、 棒材、 特殊钢及其他

等。公司钢铁业务主要由上市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新钢股份”,

证券代码 “ 600782.SH”)负责运营。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公司持有新钢股份 55.57%

的股权, 为新钢股份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新钢股份( 合并) 资产总额为 374.12 亿元, 所有者权益

为 175.62 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 53.06%。 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 新钢股份分别

实现营业收入 499.67 亿元和 407.88 亿元, 利润总额 40.59 亿元和 52.07 亿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公司( 合并) 资产总额为 423.12 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

173.30 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 59.04%;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6 家。 2017 年及

2018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2.34亿元和461.33亿元,利润总额39.15

亿元和 50.98 亿元。

本期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概况

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发行“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 。 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不超过 20.00 亿元, 期限不超过 3 年。 本期债券面值 100.00 元, 平价发行;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债券采用股票质押担保, 公司以其持有的新钢股份股票及其孳息( 包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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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转股和现金分红, 不包括增发、 配股及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前已经产生并应当

归属于公司的现金分红等) 为本期债券的担保财产, 用于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

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并约定了追加担保机制, 质押数量最高不超过公

司对新钢股份持股数量的 50%。 在本期债券发行时, 募集金额不超过用于质押的股

份市值( 按《 募集说明书》 1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均价来计算) 的 70%。

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 若调整换股价格造成可交换标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

的本期债券全部换股所需新钢股份 A 股股票的, 公司应当在换股价格调整日之前足

额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新钢股份 A 股股票作为协议下的担保及信托财产, 并办

理相关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及取得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1.本期债券换股基本条款

换股期限方面, 本期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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