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5
债券代码: 132017.SH 债券简称: 19 新钢 EB
债券代码: 175973.SH 债券简称: 21 新钢 01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赣委[2021]204 号文件、江西省人
民政府关于吴信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赣府字[2021]26 号)的文
件精神,任命刘建荣同志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
集团”或“公司”)党委委员、常委、书记、董事长。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变
更为刘建荣先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长变更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取得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
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15986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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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注册资本:叁拾柒亿零肆佰柒拾捌万零玖佰元整
成立日期: 1990 年 05 月 09 日
营业期限: 1990 年 05 月 09 日至长期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制
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易燃液体(煤焦油、煤焦酚、粗
苯、煤焦沥青、焦化萘、蒽油、洗油、硫磺、氧、液氧、氮、液氮、
氩、液氩)(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和
车辆)、安装和维修;进出口贸易;房屋建筑、安装、维修;仓储租
赁业;互联网服务;农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人员变动进展情况,不会对新钢集团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其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上述
进展情况,不影响新钢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合规性。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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