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3
债券简称: 16 皖新 EB 债券代码: 132006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0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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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安徽新华发行 (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
变动的公告》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安徽新华发行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
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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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 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12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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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 2015 年 5 月 8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经中共安徽省宣传部“皖宣办字〔2015〕70 号”,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经安徽省财政厅“财教〔2015〕1428 号”文审批通过,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95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公司” )成功发行 25 亿元 2016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
下简称“16 皖新 EB” 、 “本期债券” )。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6皖新EB”、债券代码132006。
3、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期限为发行首日起五年。
5、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一次性发行。
6、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1.00%,在债
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可交换债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①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交换债持有人按持有的
本次可交换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交换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
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交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债采用每年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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