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2
证券代码: 132005 证券简称: 15 国资 EB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停牌公告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上市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 )于 2020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国太保本次发行的 GDR 数量为 102,873,300 份,其中每份 GDR 代表 5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合计代表 514,366,500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根据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安排,稳定价格操作人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不超过 10,287,300份 GDR。假设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本次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基础证券为565,803,000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 GDR 所代表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中国太保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 GDR17.60 美元,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06亿美元(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根据《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当中国太保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中国太保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 N+k) /(N+n), k=n×A/M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 P1 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 N 为该次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数, n 为该次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数量, 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 M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日(指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或配股条款的公告)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上述换股价格调整公式中, 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 根据《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A 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国太保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 GDR17.60 美元。中国太保发行的 GDR 已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伦敦时间)开始附条件交易( conditionaltrading),在附条件交易期间,投资者交易的 GDR 将以本次发行的 GDR 正式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交割的前提条件。 中国太保预计本次发行的 GDR 将于2020 年 6 月 22 日 (伦敦时间)正式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正式上市之日起,投资者交易的 GDR 的交割将不附前提条件。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根据汇率价格情况及时公告“ 15 国资 EB”调整后的换股价格。“15 国资 EB” 自 2020 年 6 月 23日到 2020 年 6 月 24 日停牌 2 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暂停“15 国资 EB”上市及换股交易。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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