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01
2018年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监 事 及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
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其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
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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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供
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
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
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8年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
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简称“18华通专项债01”)。
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债券期限:7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通过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市
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通过
承销团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
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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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
上证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
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
债券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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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7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8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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