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8
债券代码:127897 债券简称:18 凤建 01
2018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z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z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z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8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8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提前偿还条款,从第三个到第七个计息
年度,即自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8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8凤建01。
3、债券代码:127897。
4、发行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5.4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11月7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1年11月5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于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1月7日分别偿付本金的20%,20%,20%,20%,20%(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累计偿还比例)
=100元×(1-20%)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凤建 01”。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东南园10号
联系人:夏莹
联系电话:(0523)86363152
2、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6楼
联系人:张扬凡
联系电话:(021)38565454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楼
联系人:冯天骄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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