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
分析报告
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作为 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主承销商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3
(一)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3
(二)2019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4
三、发行人的履约情况...... 5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5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 5
(三)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情况...... 6
(四)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7
(五)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7
(六)发行人跟踪评级情况...... 7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8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8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8
(三)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9
五、增信措施...... 9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 50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刘曙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土地整理、开发,滩涂围垦,港口疏浚,港口建设,建筑材料销售,房屋出租,矿产资源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基础工程施工。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蒋凯
联系电话:0580-7333176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债券简称:PR 舟蓬 01(上海证券交易所)、18 舟山蓬莱债 01(银行间
市场)。
2、债券代码:127866.SH(上海证券交易所)、1880187.IB(银行间市场)。
3、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
4、发行总额:10 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8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于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第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15%、15%、15%、15%和 25%。利息前两年单独支付,后六年随本金一同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18 年 9 月 25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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