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
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和 2019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1]1765 号)和《浙江省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工作指引》(浙发改财金[2012]1238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在2023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1、债券简称:PR 舟蓬 01(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舟山蓬莱债 01(银行间市场)
2、债券代码:127866.SH(上海证券交易所)
1880187.IB(银行间市场)
3、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
4、发行总额:10 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8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于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第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15%、15%、15%、15%和 25%。利息前两年单独支付,后六年随本金一同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18 年 9 月 25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担保方式:无。
13、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
的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622】号 01《2018 年第一期、2019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2018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债券余额: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余额为 5.50 亿元。
(二)2019 年第一期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1、债券简称:PR 舟蓬 01(上海证券交易所)
19 舟山蓬莱债 01(银行间市场)
2、债券代码:152104.SH(上海证券交易所)
1980033.IB(银行间市场)
3、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
4、发行总额:8 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8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0%,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于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于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第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15%、15%、15%、15%和 25%。利息前两年单独支付,后六
年随本金一同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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