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06
债券代码:1880169.IB 债券简称:18 良渚停车场专项债
债券代码:127850.SH 债券简称:PR 良渚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18 年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118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6.30%。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二、人员变动事项
根据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区委干【2022】42 号”关于人事任免通知,经杭州良渚新城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免去朱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同意苏望任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相关信息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朱敏
职位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二)新任人员安排及基本情况
姓名 苏望
职位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通运街 376 号
三、人员变动的影响分析
本次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发生变更,预计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出具了本临时债权代理报告。财通证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有关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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