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债券简称:PR 宏鼎债、18 沂源宏鼎债 债券代码:127849.SH、1880154.IB
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发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重新选聘,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相关服务协议已签订完毕。
(二)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本公司将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资格,近三年不存在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对其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资格造成障碍的情形。
(三)事项进展
本公司已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约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生效时间自公司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合法合规性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经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为正常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之盖章页)
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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