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8-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27849:2018年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6

债券代码: 127849.SH 债券简称: 18 宏鼎债
2018 年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16 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上述分期偿还本金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2018 年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2018 年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沂源宏鼎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8 年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2、债券简称: 18 宏鼎债
3、债券代码: 127849.SH
4、发行人: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2.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
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第 4 年、第 5 年、第 6 年
和第 7 年分期兑付,分别偿还本金的 2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 7.5%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17 日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8 月 1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16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至 2025 年的每年 8 月 17 日(遇法定
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
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
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

= 100 元×(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20%)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宏鼎债”。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
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
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沂源县胜利路 12 号
联系人:魏其文
联系电话: 0533-3256001
2、受托管理人: 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沂源县城鲁山路 1 号
联系人:宋新伟
联系电话: 0533-3238790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号
联系人:曹伊楠
联系电话: 021-68606251
特此公告。(本页无正文,为《2018 年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之签字盖章页)
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