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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8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04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

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

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偿

债基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中的安排。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

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和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简称“18 厦门轨道债 01”)。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9 年,附设第 3 和第 6 个计息

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

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和第6个计息年度末, 发行人可选择调整

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三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若发行人

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

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相结

合的发行方式。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协议发行的对象为在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认购与托管: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记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

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和

第 6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的基础上上调或

下调 0-300 个基点,在随后 3 年内固定不变,具体以《票面利率调整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为准。

(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和第 6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5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V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十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和第 6 个

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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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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