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1
债券代码: 18 厦轨 01 债券简称: 127848.SH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根据《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 2018 年第一期厦门轨
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
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 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 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综合业
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4、 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5、 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回售登记期: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
2、 回售价格: 面值 100 元人民币。 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 一手为 10 张)。
3、 回售登记办法: 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 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
综合业务平台或固定收益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可以撤销。 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 或有未进行
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 限回售登记
期内)。
4、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 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5、 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6、 回售资金兑付日:2021 年 8 月 24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
兑付。
7、 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 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 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1236-1238 号
联系人: 魏在锐、 廖晏珅、 郑璐
联系电话: 0592-5827963
2、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A 座 15 层
联系人: 林剑山、 吴昊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3、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 徐瑛
联系电话: 021-68870114
特此公告。2021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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