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1
债券代码:1680274.IB/139153.SH 债券简称:16 东坡发投债/PR 东坡债
债券代码:1880159.IB/ 127844.SH 债券简称:18 东坡发投债 01/18 东坡 01
债券代码:1880330.IB/ 152067.SH 债券简称:18 东坡发投债 02/18 东坡 02
债券代码:166846.SH 债券简称:20 东坡 01
债券代码:196610.SH 债券简称:21 东坡 01
关于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
别提示。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披露了《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2021年)》。
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已在“第二节 债券事项”中更正有息负债情况。
原:“第二节 债券事项”之“一、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之“截止报
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 104.73 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 23.7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 22.6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8.50 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15.2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1.61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未来一年内面临偿付。”
现更正为“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 148.55 亿元,其中公
司信用类债券余额 20.20 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 13.6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5.00 亿元,企业债券余额 15.20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0 亿元,且共有 1.61 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未来一年内面临偿付。”
原:“第八节 负债情况”之“(一)有息借款情况-报告期末有息借款
总额 104.73 亿元,较上年末总比变动 4.41%,其中短期有息负债 8.71 亿
元。”
现更正为“报告期末有息借款总额 148.55 亿元,较上年末总比变动
1.01%,其中短期有息负债 8.71 亿元。”
本次更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务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按照债券市场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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