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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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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36963.SH 债券简称:G18 京 Y1

债券代码:136913.SH 债券简称:G18 京 Y3

债券代码:136914.SH 债券简称:G18 京 Y4

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一九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

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

1、债券总额:10亿元。

2、债券期限:3+N年。

3、发行首日:2018年9月10日。

4、付息日: 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兑付日: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

该重定价周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绿色金融专业委

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界定的,且经上交所认可

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一)

1、债券总额:29亿元。

2、债券期限:3+N年。

3、发行首日:2018年11月21日。

4、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兑付日: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

该重定价周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绿色金融专业委

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界定的,且经上交所认可

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二)

1、债券总额:21亿元。

2、债券期限:5+N年。

3、发行首日:2018年11月21日。

4、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兑付日: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

该重定价周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遇非交易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绿色金融专业委

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界定的,且经上交所认可

的绿色项目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事项

根据《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北京市基础设施

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 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述规则的

要求, 发行人决定由宋自强先生担任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张园、姚

永烨担任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具体负责发行人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

工作。宋自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5 层

联系电话:010-846861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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