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债券简称:24 珠江 01 债券代码: 241577.SH
债券简称:23 珠江 04 债券代码: 115596.SH
债券简称:18 珠实专项债/18 珠江债 债券代码: 1880142.IB/127830.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及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17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 PPP 项目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及《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实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及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 1 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设置是否符合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1 朱智敏 监事会职工监事 是
2、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张琼(主任)、郑洪伟、彭燎原。
3、人事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举措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依然有效。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内容,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依然有效。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18 珠实专项债”及“18 珠江债”债权代理人、“23 珠
江 04”、“24 珠江 01”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及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及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诚、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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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