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1-14
债券简称:
18 珠实专项债/18 珠江债
债券代码:
1880142.IB/127830.SH
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专项债券
2019 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九年一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2018 年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 PPP)项目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广
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社会领域产业 PPP 项目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
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珠江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
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布消息,根据《广州市国资
委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到广州市水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 2018〕 36 号)要求,广州市国资委决定将广
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水投集团(以下简称“本次国
有产权无偿划转”),珠实集团作为水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划拨工作完成后,保
留珠实集团市管企业待遇,管理关系暂时不变(由广州市国资委直接监管);水
投集团对珠实集团的股权及重大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需报广州市国资委审批后
再实施。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水投集团将持有珠实集团 100%的股权。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陈诚、郑云桥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邮政编码: 100029
1 1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