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资产负债表 4-5
三、 利润表 6
四、 现金流量表 7
五、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六、 财务报表附注 10-56
委托单位: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成都市金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金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原名称为:金堂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08年6月投资,并经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
2021年度,根据《金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金国资委阅[2021]8-3号),同意将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由金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无偿划转至成都东进淮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人代表:周龄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677155645W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栖谷北路15号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成都东进淮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金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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