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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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8 绵安 01 债券代码: 127803
2018 年第一期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5 月 6 日( 2019 年 5 月 4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
2019 年 5 月 6 日)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发行的 2018 年第一期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
券将于 2019 年 5 月 6 日( 2019 年 5 月 4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2019 年 5 月 6
日) 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19 年 5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
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2018 年第一期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项债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8 绵安 01( 代码为 127803)。
3、 发行人: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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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3 亿元, 7 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
业债券【 2017】 323 号文核准发行。
6、 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10%,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从第 3 年期起,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 20%、 20%、 20%、 20%,最后五年每年的
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25 年 5 月 3 日止。
9、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4 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4 日(上述兑
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 2018 年第一期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10%。每手“ 18 绵安 01”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81.00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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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及兑息日
1、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2、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5 月 6 日( 2019 年 5 月 4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2019 年 5 月 6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 18 绵安 01”持有人。 2019 年 4 月 30 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19 年 4 月 3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
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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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公司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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