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7
债券代码:127779.SH/1880053.IB 债券简称:PR巢城建/18巢城投债
2018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8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布的《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国泰君安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7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16年 12月 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决定公司发行 18亿元
人民币企业债券,期限 7 年;巢湖市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作出股东决
定,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 18 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期限 7 年。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
〔2017〕383 号文件核准,规模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亿元)。
发行人于 2018年 5月 2日发行了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PR巢城建/18 巢城投债”),发行规模 18亿元,期限 7年期。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2018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8 巢城投债(银行间)、PR 巢城建(上交所)
债券代码:1880053.IB(银行间)、127779.SH(上交所)
发行规模:18.00 亿元
债券期限:7 年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每年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2018 年 5 月 3日
到期日:2025 年 5 月 3日
债券余额:10.80 亿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 5.67%。
信用等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6月 28日出具的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
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 AAA。
增信情况:本期债券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了《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发行人监事发生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2022 年初,公司监事会成员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是否公务员 是否在公司
领薪
李轩 女 监事会主席 否 是
戴丽娟 女 监事 否 是
夏伟 男 监事 否 是
杨吉虎 男 监事 否 是
张晨 男 监事 否 是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选举监事会监事(主席)办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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